
新湖南客戶端12月27日訊(通訊員 易恒戩)12月26日上午,東安縣人大常委會對擬任命的32名干部,進行任前法律知識考試。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唐新柱到場巡考。
此次考試采用閉卷答題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涉及《憲法》、《監督法》、《代表法》、《選舉法》、《監察法》等法律法規,考試結果將作為縣人大常委會審議干部人事任命事項的重要參考依據。
本次考試是進一步完善縣人大常委會人事任命工作程序、保障縣人大常委會更好行使人事任免權的一項重要舉措,通過任前法律知識考試,加強擬任命人員法治觀念,提高法律知識水平和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帶頭學法、知法、懂法,增強擬任命人員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的意識和自覺性。
責編:田文
來源:東安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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